八年级三班 朱睿渲
众所周知,2012年11月,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“三个提倡”即“提倡富强,民主,文明,和谐,倡导自由,平等,公正,法治,倡导爱国,敬业,诚信,友善”这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。
“富强,民主,文明,和谐”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,处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层次,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有统领作用。
“自由,平等,公正,法治”是从社会层面对核心价值的基本理念的凝练,是我们党矢志不渝,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,反映中国特色基本社会主义基本属性。
“爱国,敬业,诚信,友善”是我们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,覆盖社会道德生活各个领域,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,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。
作为我们青少年学生一定要做到这24个字在自己身上就会凝聚“正能量”,其实在我们学校,朋友之间也凝聚了大量“正能量”的,我们每个礼拜都有同学拾金不昧,每年都有三好学生,优秀班干部等的设置以鼓励同学们。
而在“正能量”之中也要提防“负能量”的存在,然而旷课迟到,无心向学,损坏公物,乱丢乱扔,不听老师管教,不思进取,打架斗殴,不敬师长以及不诚信的行为都是“负能量”的体现。如果“负能量”大量出现的话,会影响学校的稳定与发展,危及我们的身体健康,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。
同学们,我们不仅要理解还要懂得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及传递“正能量”,让我们的身边充满“正能量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