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之大善 理解与实践--------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平等对待每一个生命 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
第27期(2016年3月25日)  3版
今天是:
理解与实践--------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文章字数:943    文章浏览数:666

八年级三班   朱睿渲

    众所周知,2012年11月,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“三个提倡”即“提倡富强,民主,文明,和谐,倡导自由,平等,公正,法治,倡导爱国,敬业,诚信,友善”这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。

  “富强,民主,文明,和谐”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,处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层次,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有统领作用。

  “自由,平等,公正,法治”是从社会层面对核心价值的基本理念的凝练,是我们党矢志不渝,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,反映中国特色基本社会主义基本属性。

  “爱国,敬业,诚信,友善”是我们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,覆盖社会道德生活各个领域,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,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。

   作为我们青少年学生一定要做到这24个字在自己身上就会凝聚“正能量”,其实在我们学校,朋友之间也凝聚了大量“正能量”的,我们每个礼拜都有同学拾金不昧,每年都有三好学生,优秀班干部等的设置以鼓励同学们。

   而在“正能量”之中也要提防“负能量”的存在,然而旷课迟到,无心向学,损坏公物,乱丢乱扔,不听老师管教,不思进取,打架斗殴,不敬师长以及不诚信的行为都是“负能量”的体现。如果“负能量”大量出现的话,会影响学校的稳定与发展,危及我们的身体健康,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。

   同学们,我们不仅要理解还要懂得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及传递“正能量”,让我们的身边充满“正能量”!

Copyright(c) 2016-2020 陕西师范大学锦园国际学校校报编辑部 版权所有
陕ICP备:09009522-2号  运营管理:网络宣传中心  责任编辑:孟朝阳  技术支持:西安百翔网络